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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会〔2020〕61号),自2021年1月1日起,由市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备案管理。
根据《山东省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东营市财政局整理了资产评估机构八种类型备案须提交的材料,请各资产评估机构遵照执行。
备案材料网络审核:http://47.94.2.36:3310/#/
办公地点:东营市财政局(东营市府前大街122号)903室
邮箱:dysczjkjk@dy.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46-8332772
东营市财政局
2021年4月16日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会【2020】61号.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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